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大区协调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对省级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
三、加强进度监督管理
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项目办公室,建立工作进展通报制度,及时跟踪省级工作进展,采取适当形式公开通报各省工作进展情况。按照阶段任务目标完成时限要求,定期考核评估省级工作绩效,对人员配备、经费落实、资料使用等方面存在问题较多、整体工作进展缓慢的省份,视程度不同分别采取督查、约谈、通报三种方式进行重点督办。
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影响工作推进的相关问题。会同省级项目办公室建立月报制度,定期向全国项目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
四、有关工作要求
全面完成2009年工作任务目标。主要包括:全国铁、铝资源潜力评价各项任务,主要金属矿产找矿远景区圈定与优选工作,省级成矿地质背景研究相关图件编制、综合信息数据处理及地质解释;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野外实测任务;煤、铁、铜、铝土矿等矿种大中型矿区储量核查。
做好与矿政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矿业权、地质勘查专项等管理手段的作用,有效推进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利用现状调查、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2009年底前未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野外实测工作的省份,部从2010年起暂停其矿业权配号;及时应用阶段性工作成果,促进矿政管理工作方式完善、科技水平提高。
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于2009年5月15日前,对本地区潜力评价、储量利用现状调查、矿业权实地核查的阶段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按本通知要求明确负责相应工作的有关处室专职人员和技术负责人,并将相关材料分别报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剑(010-66558398,jli@mail.mlr.gov.cn)
唐正国(010-66558281,zgtang@mail.mlr.gov.cn)
胡斌华(010-66558270,bhhu@mail.mlr.gov.cn)
附件: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与储量利用调查组织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附件
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储量利用调查
组织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一、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