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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督查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督查工作的通知
(农办政[200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局、委):

  为了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农政发[2008]2号)精神,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确保“三年内在全国农业县(市、区)全部实行综合执法”目标如期实现,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的通知》(农办政[2009]6号)和全国农业政策法规工作会议的要求及部署,我部定于6月份在全国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文件和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情况;

  (二)推进全省农业综合执法的具体措施;

  (三)目前全省农业综合执法的进展情况;

  (四)推进综合执法的经验、问题及原因;

  (五)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我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和部分省厅政法处组成督查组对10个省进行督查。其余省开展自查,着重进行经验总结和推进规范化建设,自查情况提交书面报告。

  本次督查重点是省级农业部门。督查组将全面听取省里汇报,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档案材料等形式,全面了解全省农业综合执法进展情况。选择1-2个没有开展综合执法的县进行实地调查,重点了解现有执法机构设置和执法活动开展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和人员组成

  6月上中旬,部里组织5个督查组赴有关省进行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第1组:青海、新疆

  组长:张红宇(农业部政法司司长)

  成员:江苏、冯汉坤(农业部政法司干部)

  第2组:广东、云南

  组长:李生(农业部政法司巡视员)

  成员:浙江、刘德萍(农业部政法司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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