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科技合作司关于印发《深部探测技术与实验研究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09〕41号)
部机关有关司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
《深部探测技术与实验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4月2日深部探测技术与实验研究专项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
深部探测技术与实验研究专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财政部下达“深部探测技术与实验研究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专项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总体目标是:解决关键探测技术难点与核心技术集成,形成对固体地球深部层圈立体探测的技术体系;在不同景观、复杂矿集区、含油气盆地深层、重大地质灾害区等关键地带进行试验、示范,形成若干深部探测实验基地;解决急迫的重大地质科学难题,部署实验任务;实现深部数据融合与共享,建立深部数据管理系统;积聚优秀人才,形成若干技术体系的研究团队;完善“地壳探测工程”设计方案,推动国家立项。
第三条 专项由中央财政专款支持。专项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专项执行周期为2008年至2012年。
第四条 按照专项总体目标,统一部署研究工作,鼓励学科交叉与国际科技合作,实现重点突破;明确组织管理分工,规范程序,按照层级规范专项、项目和课题管理,严格经费使用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建立数据采集规范和质量监督评估机制,保证科学数据真实可靠,实现数据共享;坚持专项研究、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相统一,推动深部地学研究、实验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