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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第6号--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企业资质证书期满换证的通告(第6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
(第6号)
依据《
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我部对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企业资质证书三年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的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认真审查,认定该企业基本符合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企业资质要求,予以换发证书。现予公布。
附件:予以换发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名单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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