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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请于2009年4月30日前,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总结报告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同时附电子版)。

  (四)认真做好表彰先进的评选推荐工作。请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领导,认真按照《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附件2),切实做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组织评选工作和先进事迹的总结及材料上报工作。

  请于2009年7月30日前将先进单位和个人申报表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同时附电子版)。报送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准确,文字简练,手续齐全。

  联系人:刘昕 程国顺

  联系电话:010-58934148,010-58933733

  通信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100835

  E-mail:liuxin@mail.cin.gov.cn

  附件:1.行政复议工作统计表

  2、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3、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行政复议工作统计表
  2005年1月至2008年12月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件

事项

   

年份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复议事项

受理情况

已审结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许可

处罚

收费

强制

不作为

其他

受理

不予

受理

其他

撤回申请

维持

撤销

变更

确认违法

责令履行

其他

房产发证

城乡规划

城镇拆迁

政务公开

市场秩序

其他

2005

                   
      

2006

                   
      

2007

                   
      

2008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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