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青海民族学院更名为青海民族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9]65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准青海民族学院更名为青海民族大学的函》(青政函〔2007〕77号)收悉。
根据《
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青海民族学院更名为青海民族大学,学校代码为10748;同时撤销青海民族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海民族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青海民族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安排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0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