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重昆基金行业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05号)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核准公司拟任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的报告》(信达澳银字[2008]6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王重昆(身份证号码: 630104197108190513)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