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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十、提请应考人员注意的其他事项
  (一)应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工作规则》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上述文件,应当自觉遵守。
  (二)应考人员考试前领取准考证时,应当同时领取由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可根据本简章,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
  附件1: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填写表
  附件2: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各报名地点及考试代理机构地址
  附件3:报名费收取价格明细表

  附件1:
  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填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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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区名称

顺序号

考试科目

姓 名

姓拼音

名拼音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龄

政治面貌

中国共产党党员

共青团员

群众

其他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其他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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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博士

中专

毕业日期

硕士

高中

本科

初中

大专

其它

学位

学位证书编号

学士学位

硕士学位

博士学位

院校省份

院校名称

专业类别

会计审计类

专业名称

会计学

其他财经类

审计学

非财经类

财务管理

其他

职 称

高级

职业性质

会计

中级

审计

初级

经济管理

其它

学生

其他

单位性质

会计事务所

单位名称

机关、事业

企业、公司

院校

其它

单位住址

 

单位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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