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一)内地报名人员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内地报名人员根据所在地地方考办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或通过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考试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可在8月10日至27日期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欧洲地区报名人员考试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欧洲地区报名人员可于2009年10月25日后,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专栏,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报名费
(一)内地报名人员考试报名费
内地考试报名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考试报名费
在香港参加考试的,每科考试报名费480元港币。
在北京参加考试的,每科考试报名费60元人民币。
在上海参加考试的,每人手续费10元人民币及每科考试报名费55元人民币。
考试报名费标准明细表见附3.
因受托代理报名,港澳台地区考试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当地物价标准及惯例向应考人员酌收手续费和代理费。
(三)欧洲地区报名人员考试报名费
考试报名费为每科100欧元。
报名人员办理完成网络报名后,根据打印的报名表,可在5月11日至8月31日期间,将报名费汇缴至考试代理机构开设的专用账户,过期不予受理。
报名人员可选择下列方式,办理报名费汇缴:
1.直接将报名费汇入ICAEW的欧元账户(仅限欧元)。ICAEW的国际银行账户号码(IBAN)是:GB69 NWBK 6072 1110 3113 35;ICAEW的银行代码(IBANBIC)是:NWBKGB2L.
2.用信用卡支付报名费。报名人员须填妥下列表格并传真至ICAEW国际部。
收件人(Receiver):The Treasury Department at ICAEW |
信用卡号(Card Number)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卡日期(Valid From,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