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选派第二批地市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干部驻县级团委指导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选派第二批地市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干部驻县级团委指导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9]7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根据工作安排,团中央将继续组织选派第二批地市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干部驻县级团委指导工作(简称“驻点工作”),总体工作方案见《关于报送首批派驻干部工作总结和第二批派驻方案的通知》(团组字〔2009〕1号)。为保证驻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驻点干部的工作任务

  1.了解情况。对派驻县级团委及其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的情况进行扎扎实实的直接调查研究,摸清区域内各类团组织的基本状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针对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至少形成1篇实证性的调研报告。

  2.介绍经验。积极向派驻地基层团组织介绍基层团建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并对如何借鉴、推动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加强对基层团建工作的分类指导,从全团总结出的基层经验中,区分农村、学校、企业、社区4个领域,分别选取5个以上,向基层团组织进行介绍推广。

  3.探索创新。努力创新基层工作的有形载体,探索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组织动员机制。做好典型的培育和经验总结工作,驻点工作期间,至少挖掘1个在当地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基层工作典型,总结可在当地推广的经验,并形成10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

  4.锻炼本领。深入基层、深入青年,把全部精力放在促进基层团建工作上,敢于面对矛盾,处理复杂问题,在实践中锤炼作风,经受磨练,增长才干。驻点干部在工作结束后要写1篇工作心得。

  5.推动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整合资源,推动基层团组织和基层工作的整体活跃。驻点期间主动与当地党政主要领导沟通2次以上,介绍团的工作情况,争取具体支持,优化工作环境,明确工作结合点、着力点。在当地推动1个团中央部署的重点工作项目。

  此外,驻点干部要紧密结合即将在全团开展的团建试点工作的要求,凡是在派驻县区有试点安排的,驻点干部都要将试点的具体任务纳入职责范围,具体指导、协调、推动。

  二、具体安排

  1.选派干部在派驻期间不再从事原岗位工作,人事、工资关系不变。抽调干部不在县级团委任职,不直接领导县级团委的工作,与县级团委之间是工作指导关系。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