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中央团校建立专题教材审定制度,对各单位报送的节目从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效果、制作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定并逐一建立档案。
第三条 各单位制作专题教材,应优选主讲人或科学顾问,节目形式适应农村团干部和农民青年的学习特点、思维方式和语言习惯,采用农民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拍摄制作。教材内容应通俗易懂,实用、管用、会用。
第四条 各单位制作的教材采用DVCPRO25/50或DVCOM磁带录制,每集教材录制一盘磁带。各单位经审合格的节目将安排在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卫星数字专用频道(以下简称“全国专用频道”)播出。
第五条 各单位要对节目内容进行初审,审查应全面、细致,对所有画面、字幕、解说、音乐、出镜人衣着等进行逐一审查。所有出镜人衣着不得有宗教饰物、不健康图形或文字。不得使用宗教音乐。不得插播商业广告或夹塞软广告。
(一)画面审查包括前景画面、背景画面、主画面下的叠加次画面。
(二)字幕审查包括教材名称、内容标题、栏目角标、人物身份、地域称谓、解说字幕、采访字幕、片尾字幕等全部文字。
(三)解说审查包括主讲人、主持人、受访人、旁白等全部话语。
(四)音乐审查包括片头音乐、片花音乐、片尾音乐和背景音乐。
第六条 内容审查人员应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分析判断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及时掌握国内外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社会方面的动态信息。
第七条 内容审查应严格遵守广播电视行业关于节目播出及新闻宣传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主要包括:
(一)《关于发表和出版有关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工作和生活情况作品的补充规定》,《
关于坚决制止发表和出版政治观点错误的文章和图书的通知》,《有关防止报纸内容中出现政治错误、伪科学、虚假报道等问题的规定》。
(二)《
关于严禁在新闻出版和文艺作品中出现损害民族团结内容的通知》,《
关于对涉及伊斯兰教的出版物加强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