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09〕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2009年“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职业安全健康意识,减少事故伤残和职业危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决定在今年5月至8月联合开展“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活动,并作为全国“安全生产月”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全国各地尤其在企业掀起学习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开展控制职业危害和事故伤残活动的热潮。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工会组织、煤矿安监机构及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本单位实际,积极参与,统一协调,精心部署,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六日
附件:
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卫生部
全国总工会
承办单位:《劳动保护》杂志社
二、竞赛组委会
主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
副主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司司长任树奎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赵同刚
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汪忠汉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陈江
秘书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司副巡视员徐少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