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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荐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

  六、行业团建试点
  1.体制内管理,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协会
  由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统筹联系相关行业协会,共7个。
  2.自发成立的以服务为主的行业协会或产业协会

省级团委

名额

上海

2

浙江

2

福建

2

广东

2

合计

8


  七、适应经济活动和商业模式新变化的团建试点

省级团委

连锁经营企业

直销企业

网络销售企业

北京

0

2

0

天津

0

1

0

辽宁

1

0

0

上海

1

0

0

江苏

1

0

0

浙江

0

0

2

安徽

1

0

0

福建

1

0

0

山东

1

0

0

湖北

1

0

0

广东

0

0

1

重庆

1

0

0

陕西

1

0

0

合计

9

3

3


  八、统筹城乡团建试点

省级团委

省级结对

地市级结对

同地域城乡统筹

北京

1

0

0

上海

1

0

0

江苏

0

1

0

浙江

0

1

1

安徽

0

0

0

福建

1

0

0

山东

0

0

1

河南

1

0

1

湖北

0

0

1

广东

0

1

0

广西

0

1

0

重庆

0

0

1

四川

0

0

1

合计

4

4

6


  注:省级团委结对由团中央组织部负责协调,初步拟定北京和河南结对、上海和福建结对。
  九、青年自组织团建试点

省级团委

团属青年自组织服务机构

青年自组织

北京

0

2

上海

1

1

江苏

1

1

浙江

0

1

福建

0

1

广东

1

1

合计

3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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