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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开展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开展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水安监[2009]196号 2009年4月3日)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2009年汛期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根据《水利部2009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水安监〔2009〕119号),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4月开展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进一步促进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全面排查治理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落实水利设施各项度汛措施,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进一步减少较大和一般安全事故,保持水利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本次汛前检查的范围为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施。重点是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和水文测验等领域以及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
  三、检查主要内容
  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打击、整治违规建设和违章作业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救援演练情况;落实水利工程各项安全度汛措施,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情况;职工(包括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和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等。
  检查具体内容详见《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大纲》(附件1)。
  四、时间安排
  本次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分两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
  各建设项目法人,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全面治理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列入整改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对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
  各建设项目法人,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汛前安全生产检查表》(见附件2)、《水库、水电站大坝汛前安全生产检查表》(见附件3)和《农村水电工程汛前安全生产检查表》(见附件4),形成自查整改报告,于2009年4月20日前按隶属关系报送有关流域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
  (二)督促检查阶段
  各流域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对所管辖的重点建设项目和单位自查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查数量不少于本地区、本单位的建设项目和单位总数的10%。开展督查时,要听取被督查单位工作汇报,检查被督查单位自查整改总结报告,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深入施工和生产作业现场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核查被督查单位自查整改情况;督查结束时要向被督查单位反馈督查意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查完成后要对督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督查报告。
  在各单位自查整改和各地督查基础上,各流域机构和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流域机构直属工程和全省汛前安全生产检查的总体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填写《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汛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水库、水电站大坝汛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和《农村水电工程汛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7),形成总结报告,于2009年4月30日前报水利部安全监督司。并请将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信箱。
  在此期间,我部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全国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汛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周密的检查工作方案,把检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单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各水利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流域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领导要深入一线组织督促检查。要坚决防止检查、督查工作走过场和形式主义。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将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与水利部部署开展的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专项检查、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水利机电设备安全检查和防汛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要督促和指导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大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力度,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完善机制,着眼长远。各单位要以这次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为契机,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立水利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群防群治。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汛前安全生产检查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自查整改、督促检查走过场的要予以曝光,对群众举报的安全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要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联 系 人:雷俊荣、王甲
  联系电话:(010)63202048、2260
  传  真:(010)63202225
  电子信箱:anquan@mwr.gov.cn

  附件:1、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大纲
  2、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汛前安全生产检查表
  3、水库、水电站大坝汛前安全生产检查表
  4、农村水电工程汛前安全生产检查表
  5、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汛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
  6、水库、水电站大坝汛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
  7、农村水电工程汛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1:
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大纲

  一、在建水利工程项目
  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的安全监管是否到位及开展安全监督情况,参建单位是否具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了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等。现场安全隐患、危险源排查情况,是否对“三违”进行了检查并进行严肃查处,是否发生过安全事故。严格落实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情况。
  二、水库、水电站大坝
  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安全生产的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承担安全管理的单位履行职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立及公示情况,是否明确了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是否制定了安全调度运用规程,对大坝及机电设备进行安全监测,工程安全状况记录(台账、档案、数据库等)是否健全,监测和数据分析是否满足运行要求。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是否制定汛期安全度汛计划和度汛预案,是否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特别是小型水库是否按照要求严格控制汛限水位或空库运行,是否明确专人进行安全观测和巡查。
  三、农村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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