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商务部关于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商务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业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和《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事部 科技部 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7〕16号)的精神,现就加快培养服务外包人才,提升我国服务外包产业人员素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养服务外包人才的重要意义
服务外包产业是智力人才密集型现代服务业,具有信息技术承载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大力培养服务外包人才,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优化外贸结构,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工作的目标
高校要根据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调整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结构,扩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规模,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外包产业涉及软件研发、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等领域,各类高校要在相关专业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工作,在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等层次培养高质量的服务外包人才,力争在5年内培养和培训120万服务外包人才,新增100万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2013年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300亿美元。
三、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商务部和教育部负责联合认定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设立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并制定"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社会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等标准。"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当地高校、社会培训机构、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和实训、实习工作。各地要加强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高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的政策支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培养培训质量,满足服务外包企业用人要求。高校和社会培训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工作。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组织和接纳高校学生实习和社会实践。商务部和教育部定期公布服务外包企业录用各个高校和经社会培训机构培训的高校学生数量。商务部、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库,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