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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台山核电厂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卫生部关于台山核电厂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卫监督函〔2009〕74号)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核〈台山核电厂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请示》(中广核〔2009〕8号)收悉。根据《
职业病防治法
》和相关规章规定,准予该项目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
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加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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