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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09〕8号 2009年2月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果断决策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患儿筛查救治、乳制品市场检查、奶业整顿等一系列措施,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等专项行动,有序、有力、有效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乳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乳制品供销情况正在好转,社会消费信心逐步恢复。但是,从总体上看,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饲料中添加违禁物质行为时有发生,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缺失,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亟待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存在薄弱环节。为切实解决我国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国务院要求在全国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现将国务院同意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为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整顿,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
  重点就以下七个方面进行集中整顿: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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