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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清明节工作方案的通知


  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平安、和谐、文明、有序,提倡健康环保的祭扫方式,树立殡葬新观念、新风尚,增强群众自觉进行殡葬改革的积极性。

  四、工作重点

  (一)确保祭扫安全。

  确保群众祭扫安全是清明节工作的核心内容。各地各殡葬服务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特别是消防安全意识,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制定祭扫接待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明确职责,加强管理,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服务保障。

  提高服务接待水平在清明节工作中至关重要。各级民政部门和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以清明节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服务机制,为清明祭扫及其他日常性工作提供诚信、便利、专业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三)倡导文明祭扫。

  清明节是加强文明祭扫宣传引导的有利时机。今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各地要积极开展以缅怀英烈为主题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振奋民族精神,弘扬时代精神。同时,要创新祭扫方式,加强舆论引导,使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被广大群众接受。

  (四)加强信息报送。

  今年清明节期间,民政部继续在殡葬服务单位设立群众祭扫观察点。在各观察点向民政部报送情况的同时,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各殡葬服务单位也要主动报送本地清明节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意见建议。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20日)

  1.3月上旬,民政部联合中宣部、公安部等相关部门下发《关于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及早部署清明节各项工作。

  2.3月中旬,民政部召开全国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视频会议,对清明节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届时,请部分省市介绍清明节工作经验,请部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随后,各地按要求进行动员部署。

  3.3月20日之前,各地按照民政部设置观察点的要求,设置本地清明节群众祭扫观察点,并将观察点具体情况报民政部清明节工作办公室。

  4.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对重点殡葬服务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服务质量检查,并与其签订“文明祭扫、平安清明”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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