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过去的200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大事多,难事多,是各级消协组织在实践中经受考验的一年。一年来,中消协和各级消协组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各理事单位、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奥运消费维权和维护地震灾区消费者权益付出了艰辛努力,为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和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各级消协组织大力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扩大受理消费者投诉和救助工作,特别是按照总局党组提出的"四化建设"的要求,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创新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尤其是北京市消协、上海市消保委等消协组织全力保障平安奥运,四川省消保委积极参与抗震救灾,江苏省消协大力推进建立消费争议企业和解机制、人民调解员机制、"诉调对接"机制等,浙江省消保委大力推进"新消费运动",深圳市消委会探索建立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合作的消费纠纷联合解决机制等等,充分体现了消协组织的战斗力和创新精神。这些好做法、新经验不仅发挥了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而且对各地都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很大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及时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有效应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2009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要着力在保增长上下功夫,把扩大内需作为保增长的根本途径,把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作为保增长的主攻方向,把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作为保增长的强大动力,把改善民生作为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仅对于解决消费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和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而且对于保障消费安全,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发挥消费拉动经济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消协组织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置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改善民生的大格局中思考、研究和部署,自觉地服务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着力解决广大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利益问题,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