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卫生部通告(卫通[2009]6号)--卫生部发布《放射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等4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卫生部通告
(卫通[2009]6号)


  现发布《放射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等4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  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一)GBZ 214-2009 放射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二)GBZ 215-2009 过量照射人员医学检查与处理原则;

  二、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一)GBZ/T216-2009人体体表放射性核素污染处理规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