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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项目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验收结果合格以上的,由农业部颁发验收合格证书(附表4);对不合格的,不予通过验收,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项目验收情况与下一年度项目安排挂钩。

  附表1
  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验收申请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验收时间、形式、地点:

项目完成情况简述(500字,可另附页):

提供验收材料目录(可另附页):

推荐验收委员会成员名单(推荐2-3人,注明每个成员的单位、职称职务、年龄):

申请验收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组织验收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表2
  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情况报表(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电话:

 

 

 

 

 

 

 

示范县名称或个数

项目点建设规模

培训宣传

投入机具

资金投入

实施效益

建育秧示范点

机插面积

机收面积

涉及农户

技术培训班

机具演示会

印发宣传材料

媒体宣传

培训人数(人次)

插秧机

其中新增插秧机

收获机械

小计

地方配套

农民自筹

节本增效合计

增产

节本

技术人员

农民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kg/亩

元/亩

一、部级示范县(逐个填写)

 

 

 

 

 

 

 

 

 

 

 

 

 

 

 

 

 

 

 

 

 

 

 

 

 

 

 

 

 

 

 

 

 

 

 

 

 

 

 

 

 

 

 

 

 

 

 

 

 

 

 

 

 

 

 

 

 

 

 

 

 

 

 

 

 

 

 

 

 

 

 

 

 

 

 

 

 

 

 

 

 

 

 

 

 

 

 

 

 

 

 

 

 

 

 

 

 

 

 

 

 

 

 

 

 

 

 

 

 

 

 

 

 

 

 

 

 

 

 

部级小计

 

 

 

 

 

 

 

 

 

 

 

 

 

 

 

 

 

 

 

二、省级示范县(点)小计(共  个)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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