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支持西藏自治区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函
(农办农函[2009]8号)
湖南、四川、重庆、江苏、湖北、广东、山东农业厅( 农委):
经研究,我部决定采取多种形式支持西藏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协助当地改造化验室、调试仪器设备,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参与并指导土壤样品采集、处理和分析检测;安排布置田间试验,分析汇总数据成果,建立施肥指标体系。同时,组织开展技术培训。
二、组织形式
商请湖南省株洲市土壤肥料站刘胜平站长到西藏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指导田间试验、施肥指标建立和技术培训等工作,时间为1年;商请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选派宋文琪、冯海涛、代天飞、罗瑞等技术人员到西藏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化验室工作,参与并指导土壤化验室改造和土壤样品分析检测工作,技术人员分两批进藏,每批工作时间2个月左右。
确定由江苏、湖北、广东、重庆、山东五省市土壤肥料技术推广部门分别对口支援拉萨、山南、林芝、昌都、日喀则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同时,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测土配方施肥专家赴藏开展集中指导活动。
三、职责分工
我部种植业管理司胡元坤副司长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具体由耕地与肥料管理处落实,许发辉处长负责联络。西藏自治区农牧厅负责制定工作计划,保障进藏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对于在藏连续工作2个月以上的人员,按援藏干部标准给予补贴,提供出入藏交通费用、在藏工作期间的活动费,购买相关保险等,安排相应工作职务,具体事宜与派人单位商定。
对口支援单位加强与对口单位联系,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确定责任人和联系人,明确目标任务,抓好落实。进藏人员所在省农业厅负责与派人单位协商,保留进藏人员在原有单位的待遇,统筹安排相关工作,并对家属给予照顾。进藏人员要提前做好身体准备、心理准备和技术准备,按期进藏开展工作。
联系人:许发辉
联系电话:010-59192892
传 真:010-59193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