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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转发《全国性社会团体2008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转发《全国性社会团体2008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的通知
(工信人〔2009〕75号)


部管各社会团体:

  现将民政部《全国性社会团体2008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公告要求认真做好协会年检及相关工作。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

  为进一步做好社团的监管和服务工作,结合本次年检,我司还将进行社团基本情况调查。因此,本次年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两部分:《社团年度工作报告书》(网上填写)和《社团有关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请社团分别填写并提交。

  二、办事流程

  (一)《社团年度工作报告书》的填写和报送。请社团即日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填写完成后,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两份加盖社团公章,于4月30日前报部人事教育司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人事教育司分期、分批送民政部社团年检机构。全部工作应于2009年5月31日前完成,社团自6月起可在网上查看年检结果。

  (二)《社团有关情况调查表》的填写与报送。请社团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网站上下载《社团有关情况调查表》空表,填写完成后加盖社团公章,与《社团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并送部人事教育司(含电子版)。

  三、有关要求

  请社团规范填写报表信息,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年检报表中涉及财务的内容,请专业财务人员认真填写。具体填报事项,民政部还将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中国社会组织网”)。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司联系。联系人:张科,66011232,66038692(传真),zhangke@miit.gov.cn。

  附件:1、全国性社会团体2008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

  2、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社团有关情况调查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全国性社会团体2008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民政部将实施2008年度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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