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上报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执行进展情况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函〔2009〕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
根据2009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要求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655号)的要求,为加强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更好地发挥中央投资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确保投资效益,现请你们按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执行进度表》(简称《进度表》,见附件)要求,按月填报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执行进展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05年(含)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包括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农村规划二期工程)、地市级以上重点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等三类。
二、填报时间和形式
建立按月填报制度。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于每月28日将《进度表》填好后传真和发电子邮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处。第一次填报时间为2009年3月28日。
三、其他事项
(一)对已完工项目(包括中央设备配置项目),一次填报后不需再次上报;未完工项目填报至完工为止。
(二)电子文档请用电子表格(excel)做表。表格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atcm.gov.cn)下载。
(三)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处联系。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处 武东、刘群峰
联系电话:010-65955972 65930728(传真)
电子邮件:liuqunfeng@satcm.gov.cn
附件: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执行进度表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执行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