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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农办渔[2009]14号)


  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自启动以来,对规范渔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渔政管理方式转变,提高渔业信息化管理水平,我部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国推广应用该系统。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应用已运行管理软件

  录入渔业管理基础数据是中国渔政管理系统软件应用的必要条件和基本目标。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录入已运行8个管理软件的基础数据,切实应用系统办理相关业务,保持数据及时更新。要结合新版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换发工作,按要求整理导入海洋捕捞渔船基本数据;要于2009年10月底前完成养殖证、渔政船、渔业行政执法证件、渔政基础设施及水生野生动植物等已运行软件数据的录入工作。

  二、推广应用第二批管理软件

  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的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渔船登记管理、行政执法检查与行政处罚信息管理、船舶水上事故及海事海难救助管理、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管理等5个软件将于今年陆续投入使用。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渔船登记管理软件投入应用后,将与海洋渔船捕捞许可管理软件一起构成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实现渔船管理环环相扣。第二批管理软件具体启用时间我部将另行通知。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推广应用前期准备工作,梳理业务流程、配备软件操作人员;整理、汇总相关数据;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硬件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及时启用各管理软件。

  三、加强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去年推广应用工作基础上,完善本辖区渔政管理指挥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机构,配备系统联络员和操作员队伍,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为提高系统管理和软件操作水平,2009年我部将继续组织省级以上系统联络员和操作员培训,各省(区、市)也要开展辖区内各级联络员和操作员的培训。

  今年上半年我部将修订发布《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做好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系统使用人员要严格管理用户帐号和密码,不违规录入无关数据,确保系统数据安全。我部渔政指挥中心将进一步加强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服务工作,成立技术服务小组(名单见附件),协调解决软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故障。各级联络员要加强对本单位和本辖区使用人员的咨询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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