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安全出口可靠。装有两部在动力上互不依赖的罐笼设备、且提升机均为双回路供电的竖井,可以作为安全出口,而不必设置梯子间;其他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必须装备完好的梯子间;运输斜井作为安全出口时,必须保证人行道的有效净高不小于1.9米,有效宽度不小于1米;水平运输平巷作为安全出口时,必须保证人行道的有效净高不小于1.9米,有效宽度:人力运输的不小于0.7米,机车运输的不小于0.8米,带式输送机运输的不小于1.0米。报废的井巷必须及时封闭,并填图归档。
(6)避灾线路清晰。必须有井上井下对照图,井下避灾线路图。井巷的所有分道口要有醒目的路标,注明其所在地点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知井下逃生线路和逃生方法。
3.提升运输可靠。
(7)提升系统可靠。提升系统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必须选择国家指定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升降人员罐笼必须安装安全可靠的防坠器;提升系统必须安装过卷保护装置和信号装置。严禁使用带式制动器的提升绞车作为主提升设备。
(8)防护装置齐全。提升矿车的斜井,必须安装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必须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要建有躲避硐室,并有明显的标志。
(9)严格运行管理。提升运行要由有资质的人员专人管理。同一层罐笼严禁同时升降人员和物料;升降爆破器材时,要有人跟罐监护。加强对提升系统的维护保养,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制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每天应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每月应由企业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隐患立即停用,及时整改。要做好设备运转维修记录,对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要追究责任。
(10)定期检测检验。主要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等要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严格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检验。主要提升装置每年检测一次,提升钢丝绳每半年检测一次。检测不达标的,必须先整改、后使用。
4.通风系统完善。
(11)实行机械通风。所有地下矿山必须安装主扇,形成完整的机械通风系统;每台主扇应具有相同型号和规格的备用电动机,并有能迅速调换电动机的设施;要有确保主扇能够在10分钟内使矿井风流反向的措施,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并做到主要风路反风后的风量能够达标;采用多级机站通风系统的矿山,主通风系统的每1台通风机都要满足反风要求,以保证整个系统可以反风。通风构筑物(风门、风桥、风窗、挡风墙等)要规范达标,并由专人负责检查、维修,确保质量可靠,风门、挡风墙必须保持完好严密状态。井下炸药库及储存动力油的硐室要有独立的回风道。对于自然风压较大的矿井,只有当风质、风量、风速经检测达到要求并经矿山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时,才允许暂时用自然通风替代机械通风,未经审批,严禁采用自然通风。
(12)加强局部通风。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局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风筒必须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密,避免车碰和炮崩,并应经常维护,杜绝漏风,降低阻力。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前,必须先开动局部通风设备通风。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部通风设备必须连续运转,不得随意关停。采场形成通风系统前,不得回采作业。
(13)确保风量充足。正常生产情况下,主扇必须连续运转;当完全无人作业时,允许暂时停止机械通风。矿井主要进风巷和回风巷不得堆放材料和设备;矿井主要进风流不得通过采空区和塌陷区,必须通过时,要先砌筑严密的通风假巷引流。局部通风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压入式通风不超过10米;抽出式通风不超过5米;混合式通风,压入风筒出口不超过10米,抽出风筒入口要滞后压入风筒出口5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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