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国家测绘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国家测绘局党组巡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测党字〔2009〕7号)
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
《中共国家测绘局党组巡视工作暂行办法》已经2009年2月20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中国共产党国家测绘局党组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中共国家测绘局党组巡视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家测绘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保障测绘事业科学发展,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结合测绘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巡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在局党组领导下,依靠被巡视单位的党组织,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发扬民主、依靠群众和廉洁高效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三条 巡视工作主要任务:
(一)对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以下情况进行监督: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测绘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落实局党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情况。
3、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项目立项、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情况。
4、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状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5、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