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加强局机关自身建设。
46.针对制约中医药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根据分工,落实整改方案,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制度建设。(牵头部门:机关党委,协助部门:局机关各部门,主管领导:王国强)
47.根据新的局“三定”规定,完成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和部门建设工作,探索建立适合我局情况的公务员轮岗机制。(牵头部门:人事教育司,协助部门:局机关各部门,主管领导:王国强)
48.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服务型机关、和谐团队活动,进一步完善实施计划和活动方案,狠抓落实,调动局机关各部门、全体公务员的积极性,推动三项建设活动。(牵头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司,协助部门:局机关各部门,主管领导:王国强、李大宁、马建中)
49.加强协调,加快进度,完成新办公楼的装修改造和局机关的搬迁工作,以搬迁为契机,推进局机关的全面建设。(牵头部门: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主管领导:马建中)
50.组织开展综合调研督导,加强对已经部署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制定调研、督导计划,突出重点,加强总结,将经验落实到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日常管理当中。(牵头部门:法监司、办公室,协助部门:局机关各部门,主管领导:李大宁、马建中)
二、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述工作任务分工,研究制定落实任务的工作方案和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限,职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重点任务实行牵头部门和主管领导负责制。对未列入分工的各项工作,请各部门对照《2009年中医药工作要点》,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重点工作和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
重点工作任务事关中医药工作全局,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且涉及多个部门,需各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取得切实成效。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加强与协助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助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落实工作。各部门要在主管局领导的领导下,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办,确保实效。
各部门要定期将工作任务落实进展情况告知办公室。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督办职责,及时了解工作进度,根据各部门制定的工作方案和计划,按季度进行督促检查,并将进展情况报告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