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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关于申报2009年度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发展推广工程项目的通知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关于申报2009年度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发展推广工程项目的通知
(科协学发〔2009〕26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以下简称学会)的创新发展工作,激励学会按照科技社团发展规律和自身实际,创新体制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培育发展能力,为推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做出贡献,中国科协2009年度拟设立学会创新发展推广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较强示范性的骨干学会;带动多数学会强化组织建设基础,拓展服务领域;形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社团发展规律,满足政府、社会和会员需求的科技社团发展新格局。
  二、项目类型
  学会创新发展推广工程项目共设立两类。
  (一)A类:创新发展示范类项目
  项目周期三年。重点培育一批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基础的学会立足自身实际,全面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完善发展模式,迅速成长为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成效明显、发展能力强劲、社会信誉良好、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科技社团,分别在引领学科发展、促进行业(产业)科技创新、推动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拟资助10项左右,每项年资助额度30万,连续资助三年。
  (二)B类:创新发展基础类项目
  项目周期一年。重点扶持一大批具有一定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的学会,加强组织建设基础工作,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化服务职能,逐步成长为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的科技社团。拟资助60项左右,每项资助额度5-8万。
  三、资助原则
  按照“突出目标,多元发展,重点支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项目资助。坚持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和评估考核制度。
  突出目标:围绕培育发展具有中国特色、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科技社团发展战略,集中项目资金,加大资助强度。
  多元发展:支持学会紧密结合本会特点,制定工作方案,探索符合自身实际、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重点支持:依据学会基础条件,充分考虑其发展潜力和自身努力等各方面因素,选择基础好、潜力大、思路新、效益明显的项目进行重点资助。
  动态管理:对资助项目实施评估和考核。对于A类项目,在三年周期内,将组织两次年度中期评估,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对于B类项目,只进行验收。对实施成效显著的受助学会优先给予连续性资助,对于经评估发现实施不力、绩效不显著的学会将停止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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