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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行为的紧急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行为的紧急通知
(农办牧[2009]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瘦肉精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饲料和饲养过程中使用的药品。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直接危害畜产品质量安全,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为保证城乡居民食品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饲料业和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决定进一步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严厉打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我国养殖环节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出率呈下降趋势,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但仍有个别企业和个人为牟取暴利,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引发瘦肉精中毒事件。各地农牧部门要认清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危害的严重性,充分认识到严厉打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既是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证城乡居民消费安全的迫切需要,又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饲料业和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果断措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各地农牧部门要将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打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重要抓手,认真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要密切关注生产环节,对饲料生产企业进行认真排查,重点对其核心原料库房进行突击检查,对发现的可疑物质进行抽样检测;要以养殖环节为监控核心,以生猪养殖场户自配饲料、食槽饲料和育肥期生猪为监控重点,在生猪主产区进行大范围、高密度的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拉网式监测;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发现的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来源线索,要顺藤摸瓜,彻底查清制售源头,打掉非法生产窝点,铲除销售网络,严惩违法分子。

  三、落实责任,认真履行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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