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明显发挥,村委会能够履行法定职责,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村务公开监督机构、村民民主理财机构建立健全,发挥作用。村级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不断发展,活动规范化、经常化。
(四)促进各项工作。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村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村内各项事业得到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和谐,社会稳定,村风文明。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治理工作与促进农村科学发展相结合。围绕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把“难点村”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与保障村民群众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务求实效,为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牢基础。
(二)坚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村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村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听取村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治理工作成效的根本依据。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根据本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治理方案和治理方法,对症下药,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不搞一刀切,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坚持上下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根据产生“难点村”的不同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属于村的问题,从村级层面下功夫;属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问题,就从政府或者职能部门这个层面解决。系统研究制约影响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各种因素,充分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多管齐下,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五)坚持制度建设,着力形成长效机制。尊重村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治理“难点村”的成功经验,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和提高。加强“难点村”治理的制度建设,形成带有普遍规律性和指导性的政策措施,形成治理“难点村”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治理“难点村”的工作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解决村级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能力不强的问题。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做好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机构、村民民主理财机构,保障其履行职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和财务收支等活动。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帮助工作,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村任职,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整合培训资源,广泛培训农村基层干部,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开展农村工作的水平。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抓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两年内覆盖全部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