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办渔〔200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海区渔政局:
为了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我部制定了《2009年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2009年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3号,以下简称《通知》),落实国务院 2009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安排,扎实推进“平安渔业”建设,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通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和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高渔民特别是船长、船东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船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船长水上作业第一责任落到实处,渔业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技能和持证上岗率得到提高;渔港、渔业航标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渔业防灾减灾、应急救助和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加强;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有效遏制渔船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