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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200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200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疾控处(地病办):

  为如期实现《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目标,做好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按照《200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案》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200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技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项目管理方案和技术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督导和验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作。
  附件:200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技术方案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8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
地方病防治项目技术实施方案

  为做好2008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根据《2008年地方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下称管理方案),特制定本技术实施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管理方案》和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项目实施。
  (一)燃煤污染型地氟病综合防治。
  1.改炉改灶。
  (1)目的。在我国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重点病区,落实以改炉改灶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加快防治工作进程。
  (2)选点原则。选取领导重视和群众有改善生活环境、提高健康水平的愿望,并能主动参与配合防治工作的病区县;优先选取病情重、人口相对集中的病区村,提倡整村推进改炉改灶。
  (3)工作内容。
  1)基线调查。在项目实施地区以自然村为单位组织开展基线调查,如果没有自然村,可以行政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表2-1、2-2的相关栏目。
  2)改炉改灶。在基线调查基础上,选定实施项目的病区范围,严格按照《管理方案》要求完成改炉改灶任务,逐户填写表2-3,并建立电子档案,由病区县统一保管,同时,将电子档案逐级报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地病中心)。
  负责招标采购的部门(单位)要对参与项目的炉灶生产厂家进行资质调查和论证,必须保证开展项目工作所需的炉灶及烟囱等配件符合质量要求。各项目省可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政府采购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实行炉灶政府采购和统一配发;或经财政部门同意,项目组织实施部门和招标采购部门对市场上不同品质的合格炉灶进行限价,由项目户自行认购,经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将政府补贴资金直接补给合格项目户。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项目实施部门(单位)都要严格按规定的质量要求,组织实施和验收,严把质量关。
  改炉改灶工作要在当地技术指导组或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由受过培训的技工按照技术参数实施改良炉灶工程,确保降氟炉灶的质量。
  在改炉改灶的同时,要对炉灶改良户进行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的技术培训,延长炉灶的使用寿命,最大限度地发挥改良炉灶的防病作用。
  改良炉灶工程完成后,要逐户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填入表2-1、2-2的相关栏目。
  3)健康教育。因地制宜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举办培训班、开设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发放宣传画、张贴标语、人际传播等形式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健康教育活动,使病区广大干部、乡村医生、教师、学生及居民了解高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有效防治措施,广泛动员病区居民主动参与防治工作,自觉改变不利于健康的生活习惯。
  通过健康教育,使病区中、小学校的学生地氟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0%,家庭户主的知晓率达到80%,炉灶的正确使用率达到95%。考核验收时,在每个项目村至少抽取15名成年人和30名儿童,进行防治知识知晓率测评。
  在基线调查、健康教育干预及评估阶段,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干预前后的相关信息填入表2-2、表2-4。
  (4)基本技术要求。
  1)炉灶设计原则。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节能、经济、实用”的要求。
  2)保证对热量的需要。要保证做饭、饲料加工、取暖等热量需求。热效率要高于旧式炉灶,节约燃料,上火快,可用火时间长。
  3)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降氟炉灶的修建必须符合农村有关建筑安全规范,不影响其他建筑构件与设施的安全,特别要注意符合安全防火要求。降氟炉灶能有效地将煤烟排出室外,避免煤烟所导致的室内空气污染。
  4)降氟炉灶的结构要求。材质要坚固耐用、经济易得;炉(灶)体要严密不漏烟,有符合要求的排烟设施,烟囱一定要出屋,要有防雨、防倒风的烟囱帽。
  5)改变能源结构。有条件的病区提倡采取改变能源结构的方式(如使用电、液化气等)进行改炉改灶,但必须保证项目户不再使用敞煤灶取暖、烹调、烘烤食物。
  6)降氟炉灶技术参数。各项目省应结合本省情况,并参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关于《降氟炉灶结构与材料的基本要求》的通知”(中地字〔2005〕1号文件),制定降氟炉灶技术参数,在此基础上,确定降氟炉灶验收标准。
  2.防治现况调查。
  (1)目的。进一步查清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的防治工作需求,为实现《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目标,提供科学依据。
  (2)调查范围。按照《管理方案》确定的调查省(区)及调查县数,在尚未落实改炉改灶工程的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县开展防治现况调查。
  (3)调查内容。
  1)氟斑牙检查。对所调查县的全部乡、村的8~12岁儿童进行氟斑牙患病情况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表2-5。
  2)病区村基本情况调查。根据氟斑牙检查结果,对氟斑牙检出率大于30%的病区村,由经过培训的调查员组织村委会干部,逐户调查病区家庭生活燃煤情况、房屋结构、燃烧方式、主食构成、主食及辣椒干燥、储存方式等信息。同时,每村随机采集5户供人食用的玉米、辣椒存品进行氟含量测定。将入户调查结果和玉米、辣椒氟含量测定结果填入表2-6。
  3)检查方法。氟斑牙诊断采用Dean’s法;食品中氟含量测定采用食物中氟化物测定方法(GB/T 5009.18或《地方性氟中毒防治手册》中的方法)。
  (4)报送结果时限。各项目省须在6月30日以前,将现场调查结果(表2-5,表2-6)报送中国疾控中心地病中心;玉米和辣椒氟含量测定结果可于10月31日之前报送;中国疾控中心地病中心要于7月30前,向卫生部疾控局报送调查报告。
  (二)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监测。
  1.目的。了解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的病情动态和评价防治措施的落实效果,为及时调整防治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2.抽样方法。各项目省按照国家《管理方案》安排的任务数量,采用单纯随机抽样的方法选择项目县,各项目县将所有病区村按病区分类,分成轻、中、重三类病区村,在上述3类病区村中,各随机抽取1个病区村,每个项目县共抽取3个病区村。以自然村为单位,对改水及改水工程运转情况、饮水氟含量、儿童氟斑牙和成人临床氟骨症进行调查。各项目省在项目县中随机抽取30%的项目县(不足1个县的抽取1个),每个县在所抽取的3个监测村中抽取1个村进行成人X线氟骨症检查。项目县如果没有自然村,可按行政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每县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不同类型病区村的构成比例。
  3.监测内容。
  (1)饮水氟含量监测。调查监测村的户籍人口数、常住人口数、16岁以上常住人口数等人口学资料。如抽中的监测村为已改水病区村,则每村随机采集出厂水水样1份和末梢水水样3份,测定水氟浓度,计算末梢水平均值,并调查改水工程规模、运行情况、供水范围以及受益人口等信息;如抽中的监测村是未改水病区村,则在该村东、西、南、北、中5个方位随机采集5份水样,测定水氟浓度,计算平均值。结果填写表3-1。
  (2)病情监测。
  1)儿童氟斑牙检查及尿氟测定。各监测村调查全部8~12岁儿童氟斑牙患病情况;每个年龄段随机选择6人,检测尿氟含量,共计30份。总数不足30人或各年龄层不足6人时,则全部检测尿氟含量。结果填写表3-2。
  2)成人临床氟骨症检查及尿氟测定。对各监测村全部16岁以上常住人口开展临床氟骨症检查,并随机检测20人份的(男女各半)尿氟含量。填写表3-3。
  3)成人X线氟骨症检查。对临床诊断的氟骨症患者进行X线拍片,拍片部位为小腿加膝关节和前臂加肘关节。阅片工作由省级统一完成。结果填写表3-4。
  4.监测方法。采用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非金属指标(GB/T5750.6)测定水氟;尿氟测定采用尿中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WS/T89);氟斑牙诊断采用Dean’s法;临床和X线氟骨症诊断采用地方性氟骨症诊断标准(WS192)。
  (三)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情监测。
  1.目的。掌握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的病区范围和病情。
  2.抽样方法。各省(区)根据《管理方案》确定调查村数量,在已查明的饮水型砷中毒病区村和饮水砷含量大于0.15毫克/升的潜在砷中毒病区村(或水砷最高的村)进行地砷病病情调查。选取调查点时不考虑是否已落实防治措施,已有详尽病情资料的村可不调查。
  3.监测内容。
  (1)砷中毒患病情况调查。对调查村内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全部居民进行健康普查,根据调查对象的皮肤色素脱失、色素沉着、皮肤角化和皮肤癌表现者,诊断砷中毒病人。对于通过皮肤改变不能明确诊断的轻度病人,应进行周围神经损害检查和尿砷、发砷测定,以辅助诊断。填写表4-1。
  每个调查村的普查率应不低于90%。已经掌握的有饮高砷水历史的居民户全部家庭成员必须进行病情调查。
  (2)饮水砷含量测定。在分散式供水的调查村(或改水停用村),随机采集100处居民饮用水水样(水缸水),不足100处的全部采集,采集水样必须包括全部砷中毒患者家中的饮水;在集中式供水的调查村,采集出厂水水样1份,居民家中末稍水水样3份(水缸水),如果当地砷中毒病人家庭有改水前的生活饮用水水源,则对调查村的全部砷中毒病人家庭改水前的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进行砷含量检测。填写表4-2。
  (3)病区判定与划分。依据每个调查点的砷中毒病人患病率、不同病情程度患病率,以及全部水样的平均值、大于0.05毫克/升水样的平均值,以病情优先原则,进行病区判定与划分,填写表4-3。
  (4)建立砷中毒病人档案。各省、市、县根据调查的砷中毒病人信息建立砷中毒病人档案。
  4.监测方法。
  砷中毒病人诊断采用地方性砷中毒诊断标准(WS/T211);饮水砷含量测定采用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病区判定与划分采用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判定和划分标准(WS277)。
  (四)碘缺乏病防治。
  1.碘盐监测与消除碘缺乏病县级考核评估。
  (1)目的。掌握我国防治碘缺乏病普及碘盐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全国县级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工作进程。
  (2)方法。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试行)》(卫疾控发〔2007〕197号)及《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卫疾控发〔2008〕214号),开展碘盐监测与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工作。
  2.碘缺乏病高危监测与应急补碘。
  (1)目的。进一步加强碘缺乏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掌握我国碘缺乏病高危地区情况,为实施应急补碘提供具体范围,对碘缺乏病高危地区重点人群采取应急补碘措施。
  (2)方法。各项目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本年度和上年度碘缺乏病监测结果确定项目县,按照《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试行)》(卫疾控发〔2007〕197号)开展碘缺乏病高危监测。按照《在碘缺乏病高危地区采取应急补碘措施的实施意见》(卫办疾控发〔2008〕71号)相关要求,重新确定应急补碘范围,对特需人群开展应急补碘工作。
  3.省级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调查评估。
  (1)目的。评估我国未实现和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的8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省级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的工作情况。
  (2)方法。各项目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试行)》(卫疾控发〔2007〕197号)及《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卫疾控发〔2008〕214号)相关要求,开展省级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调查评估工作。
  (五)大骨节病防治。
  1.病情监测。
  (1)目的。掌握儿童大骨节病新发情况,确定大骨节病活跃病区以及病情现状和消长趋势,为进一步采取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抽样方法。
  1)监测县选择方法。根据《管理方案》的安排,各项目省依据近3年调查和监测资料,选择本省病情最重的病区县作为监测县,如果病情现况不清,可选择历史重病区县作为监测县。
  2)监测点选择方法。在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7个项目省的监测县,每个监测县选择3个病区村作为监测点;在内蒙古、四川、西藏、陕西、甘肃、青海6个项目省的监测县,每个监测县选2个病区村作为监测点。
  依据监测目的,将监测点分为一类监测点和二类监测点。
  一类监测点:按已掌握的病情资料,将儿童X线阳性检出率进行排序,选择近3年来,7~12岁儿童X线检出率最高的自然村,优先选择7~12岁儿童X线检出率大于10%的病区村作为一类监测点。
  二类监测点:选择多年来没有病情数据的历史重病村,或有线索的可疑活跃病村作为二类监测点。
  一类监测点占各省全部监测点的1/3,二类监测点占2/3。但各省可依据病情,将两类监测点选择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3)监测内容。以自然村或行政村为监测点。收集监测点种植结构与主食构成及近3年防治措施落实等情况,填写表5-1。
  对监测点7~12岁儿童进行临床检查、拍摄右手X线片。每个监测点检查人数不少于100人,不足100人时,另选临近的自然村补足,并以自然村为单位分别统计。统计临床Ⅰ度、II度、Ⅲ度检出率;X线阳性检出率;干骺、骨骺、骨端、三联症检出率。汇总临床患病情况和X线检出情况,填写表5-2、5-3。
  各项目省份要在3~4月间完成X线拍片,由省级或国家级专家组集体阅片。
  (4)监测方法。按大骨节病诊断标准(GB16003)进行病例诊断。
  2.重点病区实施预防性补硒。
  (1)目的。在大骨节病未控制的低硒地区实施预防性补硒,预防儿童大骨节病病例新发。
  (2)补硒干预。按照《管理方案》要求,选择大骨节病病区(优先选择重病区)相对集中的低硒地区,以县或乡为单位供应硒碘盐,补硒干预时间为1年。
  硒碘盐生产须在省级地方病防治机构指导下,由碘盐定点生产厂家加工,加工后的硒碘盐须经指定的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确保硒碘盐的安全性。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的硒含量为3~5毫克/千克。
  (3)硒碘盐监测。为了掌握补硒干预地区的硒碘盐覆盖情况与合格硒碘盐食用情况,在项目实施6个月时,开展硒碘盐监测。
  1)选择监测村。在每个硒碘盐供应的县或乡,按东、西、南、北、中5个方位,每个方位选择一个病区村作为硒碘盐监测村,每个项目县或乡选择5个监测村。
  2)盐中硒含量检测。每个监测村随机抽取10户家庭,每户采集盐样50克,进行盐中硒含量检测,计算硒盐覆盖率和居民户合格硒盐食用率。检测工作和效果评价由省级专业机构负责完成。填写表5-4、5-5。
  3)儿童发硒检测。硒盐供应6个月时,在监测村对7-12岁农业户儿童发硒含量进行检测,每个监测村随机抽取10名儿童,采集发样(枕部,距离发根2厘米之内,每份2克)进行硒含量测定。检测工作和效果评价由省级专业机构负责完成。填写表5-6、5-7。
  (4)验收标准。实施本项目的地区补硒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硒盐覆盖率大于95%;合格硒盐食用率大于90%;儿童发硒水平大于等于0.2微克/克,且小于等于0.55微克/克。
  (5)检测方法。参考食品中硒的测定(GB/T5009.93)标准方法,进行盐中硒含量和发硒含量测定。
  3.病人治疗。
  (1)目的。在大骨节病重病区,为贫困的大骨节病患者提供救治服务,缓解患者临床症状,改善生活质量,为科学防治成人大骨节病积累经验。
  (2)治疗原则。主要采取缓解症状、改善关节功能的药物治疗,严禁滥服激素类药物,以免造成严重后果,本项目不安排手术治疗。
  (3)治疗对象。按照大骨节病诊断标准(GB16003),在四川、西藏大骨节病病区选取I度重症或II、Ⅲ度病例进行治疗。
  (4)治疗方法。项目省根据本省情况制定治疗实施方法和选择相应药物,并由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实施治疗。
  (5)临床疗效观察。各项目省按照附件1进行临床疗效观察,结果填入表5-8、5-9。
  (六)克山病防治。
  1.病情监测。
  (1)目的。掌握全国克山病病情信息,为评价克山病的防控措施效果和调整克山病的防治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2)抽样方法。按照《管理方案》要求,在15个项目省的90个监测县中,依据近3年的调查和监测资料,选择本省病情最重的病区县作为项目县,原则上不与2007年度调查过的项目县重叠。每个项目县选择1个病区乡(其中贵州需完成2个病区乡),每个病区乡选择1个病区村进行病情监测。
  1)对于已掌握病情的项目县(市),选择病情最重的1个村作为监测点。
  2)对于不掌握病情的项目县,在病例搜索基础上,选择病情最重的村作为监测点(病例搜索未发现病人的县,选择历史病情最重的村)。病例搜索方法见附件2。
  (3)监测内容。
  1)病情调查。每个监测村至少调查650人的常住人口(不足时由临近病区村补齐),检诊率不低于80%。对全部调查对象进行临床检查和描记心电图,疑似克山病患者须拍摄X光胸片。统计调查点确诊的克山病病例,汇总克山病患者检出情况,计算受检人群慢型、潜在型克山病患者检出率,填写表6-1、6-2、6-3。如有急型、亚急型克山病新发病例,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填写表6-1。
  2)硒水平检测。每个调查点选择小于等于12岁男性儿童和男性成年人各10名,采集枕部(距离发根2厘米内,每份2克)发样测定硒含量,填写表6-4。
  (4)监测方法。按克山病诊断标准(GB17021)确诊克山病病例;参考食品中硒的测定(GB/T 5009.93)标准方法,进行发硒含量测定。
  2.重点病区预防性补硒。
  (1)目的。在克山病重病区实施预防性补硒,预防各型克山病病例新发。
  (2)补硒干预。四川、甘肃、云南3个项目省,根据近年来发生亚急型克山病、慢型克山病以及“心源性猝死”等情况,确定补硒人群范围(农业人口),并进行为期1年的硒碘盐干预。
  硒碘盐生产须在省级地方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由碘盐定点企业生产加工,加工后的硒碘盐须经指定的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确保硒碘盐的安全性。硒碘盐中硒含量为3~5毫克/公斤,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要求。
  (3)硒盐监测。为了掌握补硒干预地区的硒碘盐覆盖情况与合格硒碘盐食用情况,在项目实施6个月时,开展硒碘盐监测。
  1)选择监测村。以项目县为单位供应硒碘盐地区,每个项目县在东、西、南、北、中5个方位各选择一个病区村作为硒盐监测村,共选5个监测村。以项目乡为单位供应硒碘盐地区,每个乡在东、西、南、北、中5个方位各选择一个病区村作为硒碘盐监测村,每个项目乡选择5个监测村。
  2)盐中硒含量检测。每个监测村抽取10户家庭,每户采集盐样50克,进行盐中硒含量检测,计算硒盐覆盖率和居民户合格硒盐食用率。检测工作和效果评价由省级专业机构负责完成。填写表5-4、5-5。
  3)儿童发硒检测。硒碘盐供应6个月时,在监测村中选择小于等于12岁男童10名,采集枕部(距离发根2厘米之内,每份2克)发样,进行硒含量测定。检测工作和效果评价由省级专业机构负责完成。填写表6-4、5-7。
  (3)验收标准。实施本项目的地区,补硒后须满足以下要求:硒盐覆盖率大于95%;合格硒碘盐食用率大于90%;儿童发硒平均水平大于等于0.2微克/克且小于等于0.55微克/克。
  (4)监测方法。参考食品中硒的测定(GB/T5009.93)标准方法,进行盐中硒含量和发硒含量测定。
  3.患者治疗。
  (1)目的。在克山病重病区,为贫困的克山病患者提供救治服务,改善患者生活质量,为治疗克山病患者积累经验。
  (2)患者选择。内蒙古、山东、四川和甘肃4个项目省根据调查资料,将经过临床医生确诊的克山病患者确定为治疗对象,危重病人除外,结果填入表6-5。
  (3)治疗原则。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的专家共同制定治疗方案,由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施治,主要采用改善心脏功能的利尿剂、转换酶抑制剂、β受体阻断剂、强心剂或血管扩张剂等药物治疗。
  (4)疗效观察。用药6个月后,依据克山病疗效判定标准(WS/T 209)进行疗效观察,结果填入表6-5。
  (5)建立病例档案。对治疗对象进行临床检查,确定治疗方案,建立病人档案(电子档案从http://www. hrbmu.edu.cn/ crcfedc/index.htm下载)。
  (七)健康教育。
  1. 目的。普及相关地方病防治知识,增强病区人群的防病意识,促进不良生活行为和习惯的改变。
  2.范围与目标人群。
  (1)范围。按照国家《管理方案》的任务安排,结合本省的地方病病种及其防治工作实际,选择病情较重、偏远地区的县,作为健康教育项目县。大众传播要覆盖整个项目县;在每个项目县按病种选择3个项目乡(如果一个乡有2种以上地方病,可以重复选择),每个乡在中心小学校4~6年级的班级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在上述项目乡,每乡选择3个村,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活动。
  (2)目标人群。一级目标人群为4~6年级学生和家庭主妇;二级目标人群为乡村干部、乡村医生、小学教师、碘盐销售人员、水站管理人员和改炉改灶技工。
  3.干预内容与方法。
  (1)基线调查。根据病种,在每个项目乡的中心小学校随机抽取5年级1个班的30名学生,完成表7-1至7-5的答卷调查(人数不足时,可从邻近班级或上年级学生中补足);并根据病种,在每所项目学校所在地随机抽取15名家庭主妇,完成表7-6至7-10的问卷调查。将基线问(答)卷统计结果填入表7-11。
  (2)健康教育材料制作。省级执行项目的机构负责设计制作相关病种的健康教育传播资料(如:宣传防治地方病科普知识的VCD或DVD光盘、公益广告、小学健康教育手册、防治地方病核心知识折页等),并逐级下发。
  (3)活动形式。县级项目执行机构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在项目县辖区播放有关地方病防治知识的科普片和公益广告3次,宣传报道防治地方病的知识、策略和措施等信息2次以上;协调和配合教育部门在项目乡小学校4~6年级按病种上好1节地方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课,要求目标学生结合教学内容写1篇作文,并把所学到的相关知识传递给家庭成员;由村医组织项目村的家庭主妇开展1~2次相关地方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在每个项目乡政府、村委会所在地张贴或悬挂相关地方病防治知识的标语2幅,在项目乡卫生院开设2~3期专题宣传栏,在村卫生所(室)张贴宣传画;利用“赶集日”在项目乡开展2~3次健康咨询活动。将上述健康教育活动情况填入表7-12。
  4.项目评估。
  (1)评估方法。项目实施结束后,在每所项目小学校随机抽取5年级1个班的30名学生进行答卷调查(人数不足可从邻近班级或上年级补足),在每所项目小学校所在地抽取15名家庭主妇进行问卷调查。将评估问(答)卷统计结果填入表7-13。各病种健康教育知识问(答)卷的第1题、第2题和第3题用于计算知晓率;健康教育知识问(答)卷的第4题、第5题用于了解知识途径等情况,不用于计算知晓率。
  (2)控制指标。小学4年级以上学生及家庭主妇地方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
  (八)人员培训。
  1.项目实施培训。
  (1)目的。通过培训,使项目执行者理解、掌握《管理方案》和本方案,能够正确填报相关工作表格。
  (2)培训对象。省、市、县、乡的相关行政和业务人员。
  (3)培训内容。国家下发的《管理方案》和本方案、各地制定的实施方案、为实施项目需要补充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4)培训方法。采取集中办班的方式逐级开展培训,关键要做好县乡级项目执行层面人员的培训,确保项目执行进度和完成质量。
  2.专业人员岗位培训。
  (1)目的。为促进地方病防治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全面提高地方病防治专业队伍素质,使其具备组织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本项目重点加强县级专业骨干培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2)培训对象。县级地方病防治管理、专业技术骨干及师资。
  (3)培训内容。流行病学现场调查技术、疾病监测理论与实践、项目管理、信息统计与分析、地方病诊断与实验室检测技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疾病控制技术规范等实用知识与技能。
  (4)培训时间。每期培训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天,40学时。
  (5)培训方法。各项目省根据所辖地区地方病流行状况,开展县级地方病专业人员岗位培训,按照培训内容设立不同种类培训班。采取互动式教学方式,要求理论与现场实践相结合,以案例分析为重点,强化专业技能训练,提高学员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流行病学现场调查、监测方法、数据管理与分析等实用技术培训,既要注重理论学习,又要充分结合实际案例开展教学;地方病诊断技术、技术标准等培训,要注重与现场实际相结合,确保培训效果;地方病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要安排在实验室进行,通过演示和实际操作,掌握各种样品检测方法。
  培训结束后,各项目省要对学员掌握培训知识情况进行测评,统计培训测评合格率,建立培训档案,包括:培训会议通知、培训教材、教学计划、日程安排、考试试卷、学员成绩单、学员反馈意见、培训班总结和学员考勤登记表等,填写表8-1、8-2、8-3。
  (九)能力建设。
  1.地方病防治现场工作设备建设。
  根据《管理方案》的安排,项目省负责将县级防治机构采购的便携式X光机和心电图机的生产商、型号、价格及分配数量等信息,填入表9-1;负责将地市级地方病防治机构采购的B超和尿碘检测设备的生产商、型号、价格及分配数量等信息,填入表9-2。B超仪采购前,项目省应与地病中心碘缺乏病所协商,确定仪器的型号、技术参数。
  2.加强独立地方病防治机构和重点省份的能力建设。
  山西、内蒙古、吉林、山东、云南、陕西、贵州、西藏、青海和新疆等10个省份和地病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采购的仪器设备品目。仪器设备配置到位后,将仪器设备名称、生产商、主要技术指标、型号、价格及数量等信息,填入表9-3。
  二、督导检查和验收
  (一)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各项目省(区、市)须组织有关专家和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督导;当年度项目结束时,开展验收工作。
  (二)卫生部将对项目执行进度、中央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配套资金落实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适时组织开展各地自查及现场督导、评估和验收。
  三、质量控制
  (一)各项目省要组织做好项目实施的逐级培训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县、乡级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使项目实施人员理解和掌握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表格,具备开展项目实施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调查样品采集均应严格按随机抽样的原则,使其具有代表性,符合卫生检验要求。通过空白实验、标准物测定或加标回收实验、平行样分析等进行实验室质量控制。
  (三)各项指标的调查、检测和记录,必须严格统一使用本方案制定的表格,杜绝缺项和漏项,各级调查人员要认真填写、仔细核对,保证表格填报内容准确无误。数据资料统一采取Epi info软件管理,数据录入采用双盲录入,确保录入数据的准确、可靠。
  四、资料管理与上报
  (一)建立技术档案。
  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资料管理和利用,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准确性、系统性和完整性。档案内容包括:项目文件、实施方案、培训材料、项目进展报告、中期督导报告、现场调查与实验室检测结果、病情与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报告及原始数据库等资料。
  (二)资料与数据上报。
  各项目省要按期收集、整理项目启动、培训、实施、督导、验收和总结阶段的相关管理文件和技术资料。在项目实施过程所形成的管理文件、督导报告、工作总结等,要及时报送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所形成的相关技术方案、督导报告、各子项目技术报告和调查数据、工作总结等资料,按要求及时报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
  本方案有关的数据库录入格式和相关资料将公布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网站上,请各有关单位自行下载。网站地址:http://www. hrbmu.edu.cn/ crcfedc/index.htm。

  表1 项目时间进度表

活动内容

完成时间

1.    下发项目技术方案

2009年2月

2.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009年2~3月

3.    开展人员培训及项目实施相关准备

2009年3~4月

4.    项目实施、督导

2009年4~9月

5.    资料汇总分析,撰写工作报告,有关材料上报卫生部,项目进展情况、技术报告及原始数据电子版报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

2009年10月

6.    项目完成情况评估验收

2009年11~12月



  表2-1 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综合防治项目村级表

                 行政村

自然村名

户数

人口数

≥16岁人数

8-12岁儿童数

 

开始烧煤时间

(何年)

炉灶使用习惯

8-12岁儿童氟斑牙人数

≥16岁氟骨症人数

全村原改炉灶情况

全村新改炉灶情况

原改炉灶户数

原改炉户数

原改灶户数

原改炉灶正确使用户数

原改炉灶实际受益人口数

新改炉灶户数

新改炉户数

新改灶户数

新改炉灶检查验收户数

新改炉灶检查验收合格户数

新改炉灶检查验收正确使用户数

新改炉灶实际受益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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