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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号--关于发布《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及《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公告

  电网工程:不跨省(区、市)的330、500千伏交流项目。
  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内年产150万吨以下的煤炭开发项目。
  石油:国家原油存储设施。
  天然气: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

二、交通

公路:西部开发公路干线的公路项目;跨境、跨大江大河(通航段)的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项目。
  水运:千吨级以上通航建筑物内河航运项目。
  民航: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扩建机场项目。

三、信息产业

电信:国内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国际电信传输电路、国际关口站、专用电信网的国际通信设施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电信基础设施项目。
  邮政:国际关口站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邮政基础设施项目。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卫星电视接收机及关键件等生产项目。

四、冶金有色

钢铁:轧钢项目。

五、化工石化

化肥:年产50万吨及以上钾矿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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