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布置主要林产品产、销、存
及市场价格情况报表制度的通知
(林计发〔2009〕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林业行业产生的不利影响,及时跟踪主要林产品生产与市场动态变化情况,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政策和进行经济管理提供依据,根据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全国林业计划财务会议精神,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我局编制了主要林产品产、销、存及市场价格情况表(见附件)。
现将该报表制度印发给你们,该制度从2009年起实施,按月报送,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执行。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计资司 于百川
电话:010-84238422
附件:主要林产品产、销、存及市场价格情况表
二OO九年二月六日
附件:
主要林产品产、销、存及市场价格情况表
表 号:Y 1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林 业 局
省(自治区、直辖市) 文 号:林计发 [2009] 22 号
行政区划代码: 计量单位:万立方米、万平方米、
综合机关名称: 200 年 月 万元、立方米/元、平方米/元
林产品名称 | 代码 | 本月生产量 | 累计生产量 | 当月销售量 | 累计销售量 | 累计库存量 | 平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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