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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布置主要林产品产、销、存及市场价格情况报表制度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布置主要林产品产、销、存
及市场价格情况报表制度的通知
(林计发〔2009〕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林业行业产生的不利影响,及时跟踪主要林产品生产与市场动态变化情况,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政策和进行经济管理提供依据,根据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全国林业计划财务会议精神,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我局编制了主要林产品产、销、存及市场价格情况表(见附件)。
  现将该报表制度印发给你们,该制度从2009年起实施,按月报送,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执行。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计资司 于百川
  电话:010-84238422
  附件:主要林产品产、销、存及市场价格情况表

二OO九年二月六日

  附件:
  主要林产品产、销、存及市场价格情况表

  表  号:Y 1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林 业 局
  省(自治区、直辖市) 文  号:林计发 [2009] 22 号
  行政区划代码: 计量单位:万立方米、万平方米、
  综合机关名称: 200 年    月 万元、立方米/元、平方米/元
林产品名称代码本月生产量累计生产量当月销售量累计销售量累计库存量平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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