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重点建设项目统计表
9.税务事项告知书
附件1
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
编号: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一、以下由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填写
1.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情况
| 名称(公章):
| 纳税人识别号:
|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
2.承包商或提供劳务方(“非居民”)情况
| 名称:
|
地址:
|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
代理人名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
3.合同情况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承包工程 □修理修配 □交通运输 □仓储租赁 □咨询经纪 □设计
□文化体育 □技术服务 □教育培训 □娱乐 □旅游
□其他(请注明: )
|
合同名称: 合同字号:
|
作业或劳务地点:
| 在华作业或劳务人数:
|
合同期限:
| 签订合同日期:
|
合同金额:
| 付款次数:
|
合同分包或转包情况,如有,填明细。(多项分包或转包,可另附明细)
|
分包商名称:
| 转包商名称:
|
分包工程项目:
| 转包金额:
|
分包金额:
| 合同字号:
|
合同字号:
| |
4.非居民是否已在项目所在地办理税务登记
□是--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提交非居民办理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否--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提交(中文)合同资料、协议资料复印件
|
5.非居民是否委托境内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
□是--提交非居民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
□否
|
6.非居民是否对有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
□是--提交非居民做出的书面说明
□否
|
二、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
受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
注:1.在符合情形的□内打“√”。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退给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归档。
附件2
非居民项目合同变更情况报告表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一、以下由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填写
1.基本信息:
(1)原《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的编号:
(2)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名称:
(3)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纳税人识别号:
(4)承包商或劳务提供方名称:
|
2.合同变更情况: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原因
|
| | | |
| | | |
| | | |
| | | |
是否将变更后的合同复印件报税务机关备案 是□ 否□
|
经办人: 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盖章)
联系电话:
|
二、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
受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