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决定
(中青发[2004]8号 2004年3月18日)
2003年,是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十周年。10年来,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党政工作大局,着眼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需求和青年成长成才,动员组织了1.5亿多人次的青年在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活动、抢险救灾、海外援助等不同领域向社会提供了55亿小时的志愿服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保护母亲河”青年志愿者绿色行动营计划、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等重点项目深入实施,志愿者注册制度普遍推行,志愿服务立法进程逐步加快。青年志愿者行动正在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共青团动员组织青年参与社会发展的有效手段,成为开发青年人力资源、培养青年人才的有效途径,成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的有效载体。
随着青年志愿者行动的蓬勃发展,全国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参与青年志愿服务的先进典型。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取得新发展,在促进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经过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活动评审委员会认真、公正、公开的评选审议,共青团中央决定授予莫锋、朱朝枝、冯艾(女)、叶榄、李汶凯、秦希燕、马海军、张静(女)、张立国、陈立新等10人“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称号,授予上海青浦区青年志愿者治安巡逻队、江苏连云港市灌云县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北京门头沟区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江西九江市星子县消防大队119联动服务站、广东深圳市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辽宁青年志愿者支教扶贫接力计划本山项目服务团、河南濮阳市电业局“送光明”志愿者服务队、四川成都市金牛运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店子客运站志愿者服务队、贵州“阳光行动”志愿者服务队、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10个集体“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服务集体”称号,授予魏红(女)等100人“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授予天津南开区青年志愿者协会等100个集体“中国百个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称号,授予共青团北京市委等12个省级团委及共青团天津市和平区委等25个地市级团委“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组织奖”。
这次受到表彰的青年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是当代中国青年的优秀代表。他们,有的主动放弃了优越的生活和工作条件,选择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磨练、奉献青春;有的不计个人得失,长期致力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为农民增收、农村致富、农业发展服务;有的面对危险挺身而出,勇敢地战斗在抗击“非典”的第一线;有的数十年如一日,坚持照顾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众,用实际行动传递着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有的通过长年不懈的环保宣传和实践,唤醒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努力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有的迈出国门,以自己过硬的专业知识和卓有成效的服务工作,向全世界展示了当代中国青年的良好素质和崭新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