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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决议


  六、积极引导团员青年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与青年成长发展密切相连。党的十七大指出,社会建设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各级团组织要围绕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把服务青年与服务社会结合起来,动员青年积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1.围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为青少年学习成才提供服务。青少年群体是国家人力资源的宝库,学习成才是青少年时期的主要任务和强烈愿望。各级团队组织要发挥实践育人的优势,广泛开展素质拓展、体验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青少年综合素质的提高。要深化希望工程、济困助学等活动,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服务。要推进中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在青少年中大力倡导人人学习、终身学习,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2.围绕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服务。青年是就业的重点群体,就业问题在一定意义上是青年问题。各级团组织要引导和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崇尚自主创业,勇于自谋职业,积极到祖国和人民需要的地方实现就业。要深化青年就业创业行动,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加强青年就业培训,搭建就业平台,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帮助青年解决就业难的问题。要坚持以创业促进就业,为青年创业提供信息、技术、资金等帮助,使更多青年成功创业。

  3.围绕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服务。困难群体最需要帮助,最渴望公平。要以进城务工青年、城镇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残疾青少年等特殊困难青少年群体为重点,千方百计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深入推进志愿服务事业,广泛开展社区服务、法律援助、公共卫生、扶贫开发等活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真切感受到全社会的关爱,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4.围绕促进社会安定团结,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这对共青团组织发挥好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协助政府做好青少年事务,加强对青年社团的指导和管理,发挥青年社团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促进社会稳定,增加和谐因素。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国防观念,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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