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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追授熊宁同志“中国杰出青年志愿者”的决定

共青团中央关于追授熊宁同志“中国杰出青年志愿者”的决定
(2008年4月5日 中青发[2008]13号)


  熊宁,女,1978年8月出生,汉族。多年来熊宁同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与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孤残儿童,先后4次前往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为当地孤儿学校和牧民捐资捐物。2008年3月10日,熊宁从玉树乘车前往贡奔香巴林民族技能(孤儿)学校商讨募集资金改建校舍和支教事宜途中,遭遇车祸不幸遇难。为表彰熊宁同志的崇高精神和感人事迹,共青团中央决定追授熊宁同志“中国杰出青年志愿者”称号。

  熊宁同志是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新一代青年,是千千万万青年志愿者的优秀代表。在她身上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当代青年的高尚情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她用青春、爱心和生命谱写了汉藏民族团结的壮丽歌曲,是维护民族团结、竭诚服务人民的优秀典型。

  广大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要向熊宁同志学习,学习她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学习她尽心竭力、扶贫助困的优秀品质;学习她完善自我、锤炼品格的高尚情怀;学习她不懈追求社会和谐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坚定信念。各级共青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要把熊宁同志的崇高精神和感人事迹作为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的生动教材,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团结引导广大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实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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