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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防灾减灾与抗震工作2008年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是支援灾区受损房屋应急评估和鉴定。根据四川省请求,从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江苏、云南、厦门等省市建设系统抽调了308名建筑结构专家,分批赶赴四川省多个重灾市县,协助当地建设部门开展受损房屋应急评估,对防止房屋再次倒塌伤人,预防次生灾害,减轻灾区安置压力,以及受损房屋的加固改造和恢复重建起到重要作用。此外,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制定了《学校震损校舍评估标准》,和财政部、教育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开展了震损校舍评估调研,为地震灾区中小学校舍加固、重建提供了基础性依据。与教育部联合下发了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布置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

  五是推动过渡安置房援建工作。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我部迅速组织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对口支援四川、甘肃、陕西灾区,落实援建任务,督促建设进度。在各相关部门、各援建省市和受灾地区的共同努力下,共建设完成过渡安置房68万余套。在建设高峰期,各省市组织投入现场施工人员超过10万人,大型机具3000多台。我部在灾区建立了前线工作组,由部领导轮流带队,现场指导工作,随时解决建设中发现的建设数量和结构等问题,保证学校、医院等安置重点,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为确保过渡安置任务的完成,我部组织制定了《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等,指导过渡安置房的建设、使用与管理,并与财政部、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公安部、国资委等部委以及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建立了快速沟通协商机制,商请有关部门安排专项资金、研究安置政策、保障原材料供应、协调建设用地等,同时采取开设专列、设置专用通道、免收过路费等措施保障运输,努力克服了资金不足、原材料价格上涨、供应紧缺、运输困难、燃料不足等突出问题。

  六是加强对灾区恢复重建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我部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织技术力量第一时间赶赴灾区现场,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认真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完成了城镇体系规划、农村建设规划、城乡住房建设规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风景名胜区恢复重建专项规划、灾后重建建筑节能规划等。认真研究灾后城镇居民住房相关政策,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部门,研究灾区城镇住房重建政策,组织专家开展灾后损毁房屋权属相关课题研究。发布《关于加快汶川地震灾区受损城市道路桥梁隐患处置工作的通知》,组织桥梁专家前往灾区现场指导城市道路桥梁应急检测评估处置工作。根据房屋震损情况分析,及时修订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其中将学校校舍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提高到重点设防类。紧急组织制定并发布了《地震灾后建筑鉴定与加固技术指南》,组织出版了《灾后重建房屋建筑标准规范汇编》、《灾后重建市政工程标准规范汇编》、《灾后重建规划相关建设标准汇编》等12套有关标准共7600册,免费送给灾区。以上工作对全面谋划灾后重建工作起到了基础性和指导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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