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印发《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通字〔200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文化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文化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公众聚集场所因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违规燃放烟花而致使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频发的教训,根据2009年1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工作部署要求,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为期60天的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将《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立即组织实施。
公 安 部
文 化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09年1月31日23时54分,福建省长乐市拉丁酒吧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5人死亡、24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起火直接原因为消费者为庆祝生日燃放自带烟花,引燃酒吧顶棚易燃可燃材料所致。但造成火灾迅速蔓延和人员大量伤亡的主要原因是该酒吧顶棚采用聚氨酯泡沫等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由于聚氨酯泡沫燃点低,燃烧速度快,燃烧后产生大量浓烟和毒气,致使酒吧内人员来不及逃生,吸入有毒烟气中毒死亡。这起火灾事故是继2005年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老虎酒吧“12·25”火灾、2007年江西省抚州市本色精英会所(酒吧)“9·25”火灾、2008年广东省深圳市舞王俱乐部“9·20”火灾之后,又一起公众聚集场所群死群伤火灾,致灾原因相似,教训十分深刻。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根据2009年1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工作部署要求,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