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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说明:1.伤亡人数(伤/亡)用斜线隔开。如:一起事故涉及5人,其中4人受伤,1人死亡,应表示为4/1。
  2.填写发生地点要准确具体。发生场所、中毒类型及处置情况以“√”表示,合计一栏应由数据来表示。
  3.报送时间:每月(季)报表为月(季)结束后下一个月的第二个工作日17时前报送。
  4.传真:010-88375603,同时发至spyj@sda.gov.cn邮箱。

  附件4:
  食品消费监管部门人员联系表

  填报单位(盖公章):                      值班电话:白天            值班传真:白天
  夜间                 夜间

部门

人员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信箱

 

 

分管厅(局)领导

 

 

 

 

 

 

 

 

 

分管处领导

 

 

 

 

 

 

 

 

 

具体联络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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