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涂脱模剂:用白土与池塘细黏土各半加水调和成脱模剂,在模具表面涂匀。
(2)裱布:用生漆调和面粉成适当粘度,作为裱麻布的粘合剂,刮涂在麻布上粘贴在模具上。
(3)刮灰:用生漆调瓦灰刮涂,先后刮粗灰、中灰。
(4)剖剥脱模:漆灰干固后,用木锤轻敲碎石膏阳模,或用利刀剖剥石膏阴模。
(5)缝合再刮灰:阴脱布胎局部进行缝合后,再刮中灰,后刮细灰,阳脱布胎直接刮灰。
(6)磨灰:用磨石、水砂纸等打磨平顺圆滑。
3. 髹漆推光:
(1)涂糙漆:用推光漆遍涂均匀。
(2)补敏:用生漆灰补凹凸缺陷。
(3)磨漆敏:用细水砂纸研磨成光地(亚光)漆面。
(4)涂推光漆:用黑推光漆或色推光漆涂刷均匀。
(5)磨擦退:用1000#以上水砂纸研磨,然后推擦揩青光润。
4. 装饰:
(1)彩绘装饰:如描金彩绘、针刻、晕金、抄绘等。
(2)磨绘装饰:如镶嵌、沉花、变涂、台填等。
(三)装饰技法。
主要装饰技法有采髹、描金、镂染(枷花)、弹染、晕金、金彩、勾填、抄涂、墨彩、印锦、台花(刻画、嵌银)、雕填、镶嵌(平嵌、浮嵌、透嵌)、暗花(罩透明漆)、针刻、闪光、变涂(釉变)、仿彩等。
(四)质量特色。
1. 外观指标:
(1)总体要求:质地轻巧、纻漆牢固、漆面温润、含蓄内敛、装饰精美。
(2)具体要求:
①产品无开裂、缺损、脱漆、变形。
②产品的色泽要均匀、光润、无明显色差。
③产品装饰适合造型特点,构图严谨,线条流畅有力,色彩鲜艳调和,装饰纹样无明显缺损。
④产品的主要部位无明显的色斑、气孔、坠漆、皱漆、串珠、发实。产品允许有Φ0.3mm以下粗粒、砂眼,应符合下表要求:
粗粒、砂眼要求
规格(mm) | 粗粒、砂眼 |
直径或边长≥500 | ≤3个/㎡ |
直径或边长<500 | ≤1个/100cm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