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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147号--关于批准对霍邱柳编、福州脱胎漆器、鱼台大米、洪湖大闸蟹、康县黑木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粗细匀称,无分叉,光泽度好,韧性强。带皮干条栗色,无虫卵,捋皮后干条色洁白,无明显杂色。通条长1m至3m,条中部直径0.5cm至1.0cm,1m段柳条根稍径差≤1mm,弯成条径25倍的圆而不断。

  (五)加工要求。

  1. 选材:必须选择霍邱县保护区域范围生产且达到质量要求的杞柳条。

  2. 编织:必须用手工编织,选择经编、扭编、平编、立编、钉编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杞柳条占成品表面积的80%以上。

  3.加工流程:选料→浸泡→漂白,清洗→编织(或造型)→修整→熏蒸→染色(或喷漆,或打腊)→晒干(或烘干)→包装。

  (六)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手感光滑,其性柔韧,耐撞击、摔打、挤压,无霉变,无异味,无斑痕,无污染,透气性强,经久耐用,生态环保。

  (1)柳篮产品:柳条匀称,隙间均匀;产品平整、细腻、柔韧,无炸条,无裂条,无断条,扭纹自然、流畅,条间隙小,立体感强,色泽光亮。

  (2)家具产品:柳条均匀、密实、骨架硬实,无断茬、无断条、无破头、无露钉、无钉隙,平整、流畅,古朴美观,色泽靓丽。

  2.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附件2:
  福州脱胎漆器质量技术要求

  (一)主要材料。

  1. 天然生漆:漆酚大于49%,加热减量小于41%,含氮物与树胶质6%至14%;表干时间3小时至5小时。

  2. 麻布:选用纻麻纤维织的麻布,新麻布先洗去浆,干后捶软再用;小件器皿或细微塑像可用绸、绢。

  3. 瓦灰:福州当地传统建筑的青瓦,经碾细、水漂、过筛,分粗、中、细三等,与生漆调和为漆灰,作填充物。

  4. 木材:选用楠木、山榉木、枣木等,加工木胎前,木材应进行蒸煮、脱水、脱胶等处理。

  5. 油类:生油、樟脑油、熟桐油(广油、中油、明油)。

  6. 入漆颜料:银朱、丹砂、雄黄、石青、石绿等。

  7. 金属材料:金箔、银箔、铝箔等,或将这些箔再筛细成粉,可嵌、可撒、可贴、可画。

  8. 镶嵌材料:螺钿、骨石、百宝、蛋壳等。

  (二)主要生产工艺。

  1. 塑制石膏模:

  (1)雕塑:根据设计,用泥土塑造人物、动物或器皿。

  (2)翻模具:用石膏翻制雕塑的阳模或阴模。

  (3)晾干:石膏模晾干待用。

  2. 裱布脱胎刮灰打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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