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国共有25个省级团委团员总数呈现增长。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中央直属机关、宁夏、海南、江西、甘肃、四川、贵州、西藏比2003年增长5%以上;广西、北京、陕西、上海比2003年增长3%以上;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青海、新疆都有所增长。
二、发展团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04年团的组织统计情况表明,全国发展团员工作基本保持稳定。2004年团员数量达到7188万,为历史最高水平。同时,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员发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从近两年的数据分析,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团率、团员数量连续呈小幅下降趋势。2004年,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员数量比2003年减少4万,团组织数量与2003年基本持平,但建团率下降了3个百分点。这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数量逐年增长的形势不相符合,需引起各级团组织的高度重视。
2.国有企事业单位团员数量有所下降。2004年,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团员数量为1164万名,比2003年减少82万。其中,国有企业团员数量减少53万。
3.团组织在流动团员中覆盖不够。据统计,2004年全国流入各地团组织的团员为368万名,流出各地团组织的团员为631万名。这表明有41.7%的流出团员没有被流入地团组织覆盖,从而造成团员流失。
三、继续做好发展团员工作的要求
1.坚持不懈地抓好发展团员工作,保持团员总数基本稳定。发展团员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团组织要始终把发展团员工作摆在加强团的建设的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措施,常抓不懈。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带团建,不断深化基层团建创新工程,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学习能力和合作能力,更好地团结、吸引、凝聚青年,把符合团员条件的青年源源不断地吸收到团组织中来。
2.切实加强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团员发展工作。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集中了大量青年。各地要高度重视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团工作,采取联合建团、依托建团、行业建团、公寓(楼宇)建团等多种形式,增加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团组织的数量,进一步促进团员发展工作。要积极探索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团员发展工作的新特点,服务于企事业中心工作和团员成长成才,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切实加强团员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