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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第三批诚信画廊的补充通告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第三批诚信画廊的补充通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市场处
根据文化部办市函[2008]200号通知要求,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下,经过资质审核、现场考察、省市推荐、网上公示和专家评审等程序审定,已经公布了第三批“中国诚信画廊”名单。另有一部分入选企业,因评审程序延迟等原因,未能列入已发布的第三批“中国诚信画廊”名单中,现增补画廊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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