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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说明:EVA=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
  税后净营业利润(NOPAT)=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财务费用×(1-所得税率)
  "      调整后资本=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少数股东权益+平均负债合计-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
  其中: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流动负债合计-平均短期借款-平均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
  △EVA=当年EVA-上年EVA
  企业负责人: 填 表 人:
  联系电话:
  部门负责人: 填表日期:

  附件2:
关于报送2008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
考核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的说明

  一、主要内容
  (一)2008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雨雪冰冻及地震灾害、存货跌价损失、上市重组、政策性因素、科技投入(含自筹)及其他重大事项,应详细说明情况及原因;必要时,应出具中介机构的审计意见。
  (二)2008年度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包括主要产品生产、销售、价格、库存、投资、效益、节能减排等指标完成情况),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矛盾、问题及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三)2008年度企业发生的重大决策失误、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事件,需要说明有关经过、级次、原因、后果及处理意见。
  (四)填报相关数据。
  1.填报《2008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表》(附表1)。
  考核指标名称及其目标值应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2008年度)》一致。考核指标的基础数据应与2008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经中介机构审计)相关数据一致。考核指标运算所需的分子、分母项应单独填列。
  2.填报《2008年度中央企业经济增加值(EVA)完成情况表》(附表2)。
  各项数据应与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经中介机构审计)相关数据一致。年度所得税率按25%计算。平均资本成本率政策性企业(政策性业务收入占比50%以上)按4.1%计算,其他企业按5.5%计算。
  3.填报《2008年度企业经营难度系数基础数据表》(附表3)。
  各项数据应与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经中介机构审计)相关数据一致。数据计量单位与附表3所列单位一致,数据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试点企业报送工作
  试点企业应根据经国资委确认的企业经营业绩测试评价目标值报送《2008年度试点企业测试评价总结分析报告》,填报《2008年度试点企业测试评价目标完成情况表》、《2008年度中央企业经济增加值(EVA)完成情况表》和《2008年度企业经营难度系数基础数据表》。
  《2008年度试点企业测试评价总结分析报告》及有关表格参照本说明第一项要求填报。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企业应于2009年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3份报国资委,其中2份报送综合局(并附相应的电子版文件),1份报送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

  附表1:
  2008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表
  (2008年度试点企业测试评价目标完成情况表)

  企业名称:
项目计量单位目标值财务决算数考核完成数备注
一、基本指标     
利润总额万元    
其中:当年消化以前年度潜亏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损益万元    
   变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其中:净利润万元    
      年初净资产万元    
      年末净资产万元    
   公允价值变动对净资产的影响额万元    
      
二、分类指标     
分类指标1     
其中:     
      
分类指标2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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