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多种审计类型的有效结合。坚持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审签相结合,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金融、企业审计等相结合,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同时,坚持揭露问题与促进整改相结合,审计监督与其他部门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通过结合,协调各种资源和要素,加大审计力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的各种需求,提高审计的效果和影响力。
--积极探索跟踪审计。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特大型投资项目、特殊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事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试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着力构建绩效审计评价及方法体系。认真研究,不断摸索和总结绩效审计经验和方法,2009年建立起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评价体系,2010年建立起财政绩效审计评价体系,2012年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国发展实际的绩效审计方法体系。
--努力创新审计组织方式。积极探索审计项目招投标和合同制管理方式,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
五、着力加强五项基础建设,夯实审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大力推进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水平为核心,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文明和谐的审计干部队伍。
--大力推进法治化建设。建立健全审计法律法规,做好审计准则和审计指南的制订、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提高审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以数字化为基础,积极推进计算机审计,总结推广先进的审计技术方法,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方式。
--大力推进理论建设。进一步强化审计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为审计实践服务。
--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加强审计文化研究,弘扬审计精神,树立文明形象,增强审计事业的发展动力。
六、财政审计。以规范预算管理、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保障财政安全、提高财政绩效水平为目标,坚持“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的审计思路,全面提升预算执行审计的层次和水平。
--中央财政管理审计,围绕中央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以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重点,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揭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重点关注中央财政支出方向,促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促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
--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在继续做好对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的基础上,加大对所属单位延伸审计的力度,促进预算单位管理不断规范,所属单位违法违规问题明显减少;注重把部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的部门决算(草案)审签制度,推动建立部门预算项目库,建立统一、规范、科学的预算定额、支出标准和开支渠道,促进部门预算管理更加规范,推进部门预算公开,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水平。
--中央转移支付审计,注重从完善中央转移支付体制、机制方面研究和揭示问题,促进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