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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
  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请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相应专业考试人员成绩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并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2月1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

  附表
  2008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资格名称

科目数量

报名人数

实考人数

合格人数

合格率(%)

国际商务师

三科

外销员

二科

土地登记代理人

四科

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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