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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一五”和202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的通知


  4.创新考核评估机制。建立教育培训评估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规范简便的评估办法,组建队伍职业化建设工作专家评估组,加强对培训基地、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的评估,运用评估结果,对培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四)注重基本建设,强化培训效果。

  1.学科建设。要将人口学、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医学、计划生育学等专业学科建设纳入到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将生殖健康咨询纳入到学历教育的专业目录,委托若干所高校,培养生殖健康咨询师队伍,加强后备力量的培养。 

  2.阵地建设。加强培训阵地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发挥全系统现有培训单位作用,利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优势,每5年为一个周期,在全国范围重点建设30个培训阵地。

  3.师资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和人口计生系统职业化建设要求,以及理论水平较高、业务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原则,聘任50名国家级、150名省级专兼职教师,建成国家和省级师资库,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4.教材建设。按照工作类别,组织专家学者编写各级各类人员岗位培训、资格考试等基本教材和拓展教材,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把队伍职业化建设工作纳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制定各级职业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创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政策环境。

  (二)加大经费投入,完善财力保障。

  加大公共财政对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必要的经费落实到位。合理使用经费,降低开支,专款专用。国家和省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在政策、经费、项目等方面对试点地区给予支持。

  (三)积极宣传倡导,创造良好环境。

  要积极开展职业化建设试点,创新示范模式和经验,总结推广。加大教育培训和倡导力度,推动职业化建设的全面开展。开展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理论研究,为全面开展职业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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